admin1688 发表于 2020-5-29 13:57

民泰银行80后副行长合伙骗取银行资金40余亿 个人获利超11亿

原审被告人倪峰,男,1981年10月出生,原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瓜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副行长。判决书指出,倪峰共计骗取银行资金40余亿元,个人违法所得超过11亿元。

经法院查明:2013年7月,被告人倪峰担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瓜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简称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2015年3月被撤职)。

倪峰个人从事民间高利借贷,至2014年8月,因出借款项无法收回而背负数千万元债务。2014年下半年,倪峰结伙多人预谋利用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的手段套取现金,后与洪某良等人共同伪造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基础文件、上级行的授权委托书等业务材料,私刻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公章、票据业务用章、法人名章等印章,通过鲁某雯或其他中介人员联系在其他银行私设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同业账户。

2015年1月和同年8月,倪峰伙同洪某良、鲁某雯及其他中介人员,使用自己控制的无实际经营的公司虚构贸易,签发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再使用伪造的民泰银行瓜沥支行虚假业务材料、业务印章,以民泰银行瓜沥支行的名义贴现并同时层层转贴现给多家后手银行,骗取汇票贴现款1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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